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情况
为切实做好我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,落实市政府与各市、区政府签订的三年整治《工作责任状》目标,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,市化治办主要成员单位发改委、经贸委、环保局、安监局、外经局、规划局、国土局、质监局、工商局等九部门组成三个督查组,于2007年8月22日至23日,分别对五市四区进行了工作督查。督查采用听取汇报、检查资料、查看现场等形式,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各市、区化工整治的工作情况。同时,也听取了各地结合实际工作提出的相关建议及意见。我们认为:全市各级党委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动员广泛,部署全面,为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统一了思想、提高了认识、增强了做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行动迅速,人员设备到位及时,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全市各级化治办成员调查摸底认真、现场核查严格,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充分的依据。化治办会同环保、安监、质监等部门对全市化工企业科学界定,分类判定,实现了科学整治、依法整治。各级政府和化治办成员责任明确、工作到位,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。全市整治工作抓住了重点,既好又快地推进了整治工作步伐,为圆满和提前完成化工整治任务夯实了基础。目前,全市已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0多家,占三年整治《工作责任状》目标的40%,计划到今年底完成30%,2008年底前再完成30%,提前一年完成整治工作任务。
苏州市化治办
2007年9月6日